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停止发票邮寄业务的通告
| 事项名称 |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停止发票邮寄业务的通告 | 公开内容 | 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公开依据 |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) | 公开主体 | 纳服科 |
| 公开时限 | 2026年01月 | 公开方式 | 主动公开 |
| 公开渠道 | 网站、办税服务厅 | 公开对象 | 面向社会公开 |
| 公开层级 | 区(县)级基层 |
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停止发票邮寄业务的通告
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资源配置,提升服务效能,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停止发票邮寄业务。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停止时间
自2026年2月1日起,发票寄递处理中心停止运营,不再受理发票业务。
二、新办理方式
原在寄递处理中心领取以下发票的纳税人,请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。
(一)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(六联)
(二)增值税普通发票(二联、五联、一联卷式)
(三)增值税专用发票(三联、六联)
(四)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
(五)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
(六)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(通行费)
三、咨询渠道
(一)税务服务热线:12366。
(二)当地办税服务厅。
特此通告。
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
2026年1月21日